全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注:本报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请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请抗诉;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本部门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6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人员0人,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人员19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收入总计1324.0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3.05万元,比上年增加63.05万元,增长100%;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1261万元,比上年减少119.52万元,下降8.66%,主要原因:其他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1036.16万元,占82.17%;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24.84万元,占17.8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支出总计1324.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59.11万元,比上年减少121.42万元,下降8.79%,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经费支出;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64.95万元,比上年增加64.95万元,主要原因:其他收入项目结转64.95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688.77万元,占54.70%;项目支出570.34万元,占45.3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998.44万元,决算数103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无此类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数862.00万元,决算数89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办案支出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56.26万元,决算数5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38.06万元,决算数3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严格执行预算。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42.12万元,决算数4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预决算差异主主要原因:严格执行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8.7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63.51万元,比上年增加15.03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2024年人员工资福利调整,社会保障缴费相应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5.11万元,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0.09%,主要原因:办案成本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6万元,比上年减少15.77万元,下降48.04%,主要原因:2024年司法救助金调整为往来科目。
(四)资本性支出3.09万元,比上年增加3.04万元,增长5687.27%,主要原因:2024年资本性支出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3年资本性支出列支于项目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39.43万元,决算数36.3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2.25%;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17万元,下降39.9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相关计划安排。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相关计划安排且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相关情况。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相关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31.43万元,决算数28.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16.93万元,决算数13.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2.60%,主要原因:全年购置1辆公务用车。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09万元,下降65.11%,主要原因:全年购置1辆公务用车,较2023年减少购置1辆公务用车。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14.50万元,决算数14.5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检察业务往来增多,车辆使用相应增加。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外出办案增加,费用少量增加。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8.00万元,决算数7.8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8.63%,主要原因:检察业务往来,交流学习增加。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0万元,增长31.65%,主要原因:2024年举办了市县两级联合的检察开放日以及全市民事检察会议(片会)等活动,费用增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5批,累计接待791人次,主要是:检察业务往来,交流学习增加。其中:外事接待费决算数0.00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4年度无外事接待相关情况。全年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是:2024年度无外事接待相关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20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13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检察业务往来增多,加强对口援助等工作的联系对接,相关经费适当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5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部门单价100.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2.0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87%。
组织对“成本性支出”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2024年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情况、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四个方面,对“成本性支出”的数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最终达到预期效果。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评价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看,2024年度重点工作按时完成,项目按照相关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运行,实施程序规范,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发挥了较大的效益,最终达到预期效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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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 |
|
主管部门 |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2 |
62 |
62 |
10 |
100 |
10 |
|
政府预算资金 |
62 |
62 |
62 |
— |
100 |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 |
实际 完成值 |
|
|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节约率 |
=100% |
100 |
20 |
20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
|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
|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执收成本专项经费支出 |
≤62万元 |
62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支出及时率 |
及时支出 |
基本达成目标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为消费发展做出贡献 |
达成 |
基本达成目标 |
5 |
5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检察工作效能 |
达成 |
基本达成目标 |
5 |
5 |
|
|
为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
达成 |
基本达成目标 |
5 |
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环境改善程度 |
有效改善 |
基本达成目标 |
3 |
3 |
|
|
水电能源利用率 |
提高利用率 |
基本达成目标 |
2 |
2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基本达成目标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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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2023年全南县检察院执收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658 |
30.658 |
30.658 |
10 |
100 |
10 |
|
政府预算资金 |
30.658102 |
30.658102 |
30.658102 |
— |
100 |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 |
实际 完成值 |
|
|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节约率 |
=100% |
100 |
20 |
20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
|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
|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执收成本专项经费支出 |
=99万元 |
97.86 |
10 |
9.71 |
2023年拨付99万元,已使用67.2万元,剩余31.8万元,其中30.66万元结转2024年且已全部使用完,剩余1.14万元财政收回无法使用,导致出现偏差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100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支出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为消费发展做出贡献 |
达成 |
基本达成目标 |
5 |
5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检察工作效率 |
达成 |
基本达成目标 |
5 |
5 |
|
|
为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
达成 |
基本达成目标 |
5 |
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环境改善程度 |
有效改善 |
基本达成目标 |
3 |
3 |
|
|
水电能源利用率 |
提供利用率 |
基本达成目标 |
2 |
2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基本达成目标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9.7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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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评价报告
(2024年度)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请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请抗诉;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2.机构情况
我部门设立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3.人员情况
我部门年末在职人员26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2.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3.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履职尽责,持续助力提升全南县检察机关整体建设水平。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深入贯彻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和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的新发展。
2.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办案实效的同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无办案安全事故、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出现,力争执法质量考评在全省的排名较上年度有所进步。
3.通过实施书记员招聘工作,增加书记员数量,提高检察工作整体效能,完成各项检察辅助工作任务,配合检察分类管理改革,提高辅助文员岗位技能。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4年初制定了本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将财政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
(五)当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财政部门全年预算批复数是2533.08万元,其中:政府预算资金1033.08万元,单位资金1500万元。本年度实际执行1,264.32万元,执行率49.91%,其中:政府预算资金执行1032.74万元,执行率99.97%,单位资金231.58万元,执行率15.44%,主要原因是单位资金为指标数。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财政支出项目设定的预期目标,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和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其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以衡量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分析检验支出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绩效评价的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范围主要有:
①了解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成效及社会效益等信息。
②发现和找出资金使用中或项目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并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③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项目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改进建议,为改善后续工作提供有效借鉴,以促进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和项目效益的增强。
(二)绩效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
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估由本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比较法进行评价,评价标准为年初既定计划目标,通过收集佐证材料的方式,检查、核实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定性考核指标采用分析打分,对定量考核指标采用量化打分,总分百分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对“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的绩效自评通过前期调研和对相关资料的解读,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设计并确定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评价方法及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程序和步骤,最后通过并最终确定的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赣州市财政局监督评价科的统一部署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评价组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情况、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四个方面,通过实地资料核查、财务核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经费采取到的数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最终自评结果为100分。各项指标具体得分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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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 |
实际 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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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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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节约率 |
=100% |
100 |
20 |
20 |
|
|
社会成本指标 |
|
|
|
|
|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
|
|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执收成本专项经费支出 |
≤62万元 |
62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支出及时率 |
及时支出 |
基本达成目标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为消费发展做出贡献 |
达成 |
基本达成目标 |
5 |
5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检察工作效能 |
达成 |
基本达成目标 |
5 |
5 |
|
|
为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
达成 |
基本达成目标 |
5 |
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环境改善程度 |
有效改善 |
基本达成目标 |
3 |
3 |
|
|
水电能源利用率 |
提高利用率 |
基本达成目标 |
2 |
2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基本达成目标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从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考察,项目立项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和立项规范性。项目目标指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
(二)项目过程情况
2024年度“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资金,全南县检察院严格依照“专款专用”原则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严格规范项目支出,加强项目支出监督,界定项目资金使用范畴。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4年各项目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良好。
1.成本指标(20分)
经济成本指标(20分)
成本节约率(20分):年度指标100%,实际完成指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0分。
2.产出指标(40分)
①数量指标(20分)
执收成本专项经费支出(20分):年度指标≤62万元,实际支出62万元,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0分。
②质量指标(10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10分):年度指标100%,实际完成指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0分。
③时效指标(10分)
支出及时率(10分):年度指标及时支出,实际达成目标,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0分。
3.效益指标(20分)
①经济效益指标(10分)
为消费者发展做出贡献(10分):年度指标达成,实际达成目标,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0分。
②社会效益指标(10分)
为社会提供司法保障(5分):年度指标达成,实际达成目标,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提高检察工作效能(5分):年度指标达成,实际达成目标,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③生态效益指标(5分):通过开展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公益诉讼等,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4.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2024年全南县人民检察院群众满意度评价满意,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1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进行自评,2024年度“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的绩效评价自评100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设置绩效目标不够合理。
改进措施: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及时修正和完善绩效目标,健全和完善预算管理、内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全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19日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4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对全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设立了“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年度预算安排为6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深入贯彻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和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的新发展。
2.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办案实效的同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无办案安全事故、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出现,力争执法质量考评在全省的排名较上年度有所进步。
3.通过实施书记员招聘工作,增加书记员数量,提高检察工作整体效能,完成各项检察辅助工作任务,配合检察分类管理改革,提高辅助文员岗位技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财政支出项目设定的预期目标,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和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其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以衡量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分析检验支出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绩效评价的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范围主要有:
①了解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成效及社会效益等信息。
②发现和找出资金使用中或项目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并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③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项目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改进建议,为改善后续工作提供有效借鉴,以促进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和项目效益的增强。
(二)绩效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
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估由本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比较法进行评价,评价标准为年初既定计划目标,通过收集佐证材料的方式,检查、核实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定性考核指标采用分析打分,对定量考核指标采用量化打分,总分百分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对“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的绩效自评通过前期调研和对相关资料的解读,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设计并确定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评价方法及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程序和步骤,最后通过并最终确定的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赣州市财政局监督评价科的统一部署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2024年全南县人民检察院的6个项目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预算编制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基本相适应,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评价组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情况、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四个方面,通过实地资料核查、财务核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经费采取到的数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最终自评结果为100分。各项指标具体得分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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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 |
实际 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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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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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节约率 |
=100% |
100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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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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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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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执收成本专项经费支出 |
≤62万元 |
62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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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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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支出及时率 |
及时支出 |
基本达成目标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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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为消费发展做出贡献 |
达成 |
基本达成目标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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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检察工作效能 |
达成 |
基本达成目标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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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
达成 |
基本达成目标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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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环境改善程度 |
有效改善 |
基本达成目标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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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能源利用率 |
提高利用率 |
基本达成目标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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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基本达成目标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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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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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从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考察,项目立项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和立项规范性。项目目标指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
(二)项目过程情况
2024年度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资金,全南县检察院严格依照“专款专用”原则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严格规范项目支出,加强项目支出监督,界定项目资金使用范畴。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4年各项目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良好。
1.成本指标(20分)
经济成本指标(20分)
成本节约率(20分):年度指标100%,实际完成指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0分。
2.产出指标(40分)
①数量指标(20分)
执收成本专项经费支出(20分):年度指标≤62万元,实际支出62万元,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0分。
②质量指标(10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10分):年度指标100%,实际完成指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0分。
③时效指标(10分)
支出及时率(10分):年度指标及时支出,实际达成目标,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0分。
3.效益指标(20分)
①经济效益指标(10分)
为消费者发展做出贡献(10分):年度指标达成,实际达成目标,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0分。
②社会效益指标(10分)
为社会提供司法保障(5分):年度指标达成,实际达成目标,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提高检察工作效能(5分):年度指标达成,实际达成目标,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③生态效益指标(5分):通过开展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公益诉讼等,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4.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2024年全南县人民检察院群众满意度评价满意,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1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进行自评。2024年度“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的绩效评价自评10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做法: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及时修正和完善绩效目标,健全和完善预算管理、内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全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存在问题:设置绩效目标不够合理。
原因分析: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了解不够充分,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够精准,导致设定不够科学合理。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