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传销,
大家脑海里可能会浮现这样的画面:
小黑屋里集体上大课、
限制人身自由、
魔性洗脑
……
事实上,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
传统传销不断“改头换面”,
以无接触、网络化、地域分散化
为特征的新型网络传销频频出现,
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而且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被告人陈某被他人发展成为“好玩吧”平台会员之后,陈某利用微信等方式发布注册二维码推广宣传“好玩吧”平台,直推下级账号191个,下级层数134层,下级总账号为64.43万个。通过发展下级人员参加“好玩吧”平台,获得平台推出的虚拟代币“钻石”并进行销售,获利共计37.9万元。
处理结果
经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陈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3月,经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法条链接
检察官提醒
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城厢镇金龙大道35号 邮编:341800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赣公网安备 360729020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