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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全南一男子无证驾驶摩托车强行冲卡,撞伤了交警还逃逸…必须严惩!
时间:2024-0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路上遇到交警查车

咋办?咋整?

我想大多数司机朋友的

第一反应就是

主动停下配合检查

可最近全南就有这样一名司机

不按正常套路出牌


抱着侥幸心理

在遇到交警检查时非但不停车

还加大油门妄图冲卡

来逃避查处


案情回顾


2023年7月某日晚,全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某路段依法设卡执勤。在执勤过程中,发现曾某未戴头盔驾驶踏板摩托车便示意他停车检查。曾某因其未戴头盔、无摩托车驾驶证和摩托车车牌,便调头行驶。其中三名执勤人员看到曾某调头后便上前示意曾某停车接受检查,曾某为逃避检查,看到交警已经在其前方仍向前冲撞,撞倒其中一名执勤人员后继续加速逃离现场。


经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人曾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2023年10月,全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2023年11月,被告人曾某被全南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近年来,各类“暴力抗法”事件频发,严重妨害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挑战了法律权威。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配合检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切莫以身试法,对抗法律权威,违者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 END -


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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