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和丈夫共同经营一家副食店,因为生意不好,家里又有三个小孩子要照顾,常常入不敷出,为了赚快钱便在网上虚构单身女性身份,先后与两名男子借恋爱之名行诈骗之实。
2020年,杨某谎称有个女子可以介绍给廖某,廖某信以为真,杨某便用自己的微信小号冒充单身女性与廖某网恋,并以过生日、妈妈生病无医药费等理由向廖某索要钱款七千多元。廖某提出见面,杨某便以父母不同意等理由搪塞。廖某发现自己可能被骗,便叫杨某还钱,后杨某将钱退还给了廖某。
2022年,杨某以同样的套路,骗取钟某三万多元。钟某发现不对劲,要求杨某退钱,杨某便将钱退还给钟某。
经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四万多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全南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