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
你瞅啥!再瞅一个试试!
就瞅你咋滴,你过来呀!
路人乙
打架斗殴的起因
一般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
不给对方一点教训
怎显我“英雄本色”?
结果却让自己“损失惨重”!
2020年11月28日,李某甲和李某乙因核对考勤表计算工资问题,在办公室发生争吵并引发肢体冲突,冲突中李某甲先动手打了李某乙胸部一拳,李某乙用手使劲推李某甲,双方发生激烈拉扯,后被同事拉开并将李某乙劝离办公室。李某乙从办公室出来后并未离开,而是来到大树底下花坛上等李某甲出来,不久,李某甲出来了,李某乙上前叫住他,两人又发生争吵并扭打在地上,最终造成李某甲肋骨骨折、李某乙眼部受伤。经鉴定,李某甲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李某乙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案发后,李某甲、李某乙归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获得对方谅解,均自愿认罪认罚。经审查,全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李某甲、李某乙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全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判处李某乙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之规定: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法规定。
生活和工作中与人相处,难免会发生口角和冲突,大家要冷静对待,理智处理,武力只会让矛盾升级。打架成本高,出手需谨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可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来解决问题,否则将为打架斗殴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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