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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度)
时间:2019-02-27  作者:  新闻来源: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是检察职能发生重大调整的一年。一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并获得多项殊荣,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被赣州市总工会授予“赣州市五一劳动奖状”,继续保留“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落实到每个检察环节。认真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组每半年向县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的规定。紧紧依靠县委加强检察工作、推进检察改革,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

主动服务大局。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办理了“刘某、黄某福串通投标案”“缪某贵等人寻衅滋事案”等重大影响案件,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亲商护商的市场环境。主动对接和服务非公有制企业,成立“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3名院领导带队“一对一”挂点帮扶3家重点企业,累计上门服务企业4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紧张、资金短缺、项目申报等难题4个,深受挂点企业好评。派出1名业务骨干参加县“两违”整治专案组,抽调26人次完成了全县铁皮棚整治、街道立面改造、棚户区改造、招工等中心工作。

重拳扫黑除恶。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摸排线索,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重拳出击。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捕涉恶案件23人、起诉9人。将长期盘踞在县城及周边为非作恶、寻衅滋事的谭某飞等9人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并建议法院从严从重判处。坚持“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严格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会同县纪委监委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核查反馈机制,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对县森林公安局南迳派出所原所长陈某东进行调查,查明陈某东在职期间多次为“林霸”李某等恶势力提供庇护并收受贿赂,我院已对此案依法从严审查起诉。

助力脱贫攻坚。坚持“一边倒”抓脱贫攻坚,在“两业”扶贫全覆盖上谋良策、出实招,巩固扩大白莲、荸荠、光伏等规模产业,投入资金7万余元新增西兰花蔬菜产业基地43亩;扶持创建了1个扶贫车间,安排贫困人口就业6人。积极开展“连心连情”大走访活动和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共走访群众360余户,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9个,投入人力280人次整治村庄环境,进一步密切了检群关系,提升群众满意度。通过发展产业、扶持就业等帮扶措施增加贫困户收入,两村全年共有521人顺利脱贫。

二、强化履职担当,着力推进平安全南建设

从严惩处严重刑事犯罪。紧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法惩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78107,向法院提起公诉120162。其中起诉涉“黄赌毒”案件2534人,起诉盗窃、诈骗等侵财案件2535人,起诉故意伤害、强奸、强制猥亵等侵犯人身权利案件1416人。依法办理了陈某等“1040工程”传销案、李某栋假冒女护士微信诈骗案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新建了一站式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72人次、接收群众来信8件,依法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8件。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决定不捕5人、不诉18人,对实施暴力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提出强制医疗申请1人,尽量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双提升”活动,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培养工程,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小礼品25000余份,进乡镇、学校、社区等基层举办各类专题法治讲座15场次。

强化生态检察保护环境。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批捕610人,起诉1321人。重点加大对滥伐林木、非法猎捕、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办理了曾某生等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案、曾某华滥伐林木案等案件。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推行生态修复补偿机制,督促被告人缴纳补植复绿7.3万元、补种林木112亩。

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聚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重点,先后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水资源保护领域”“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分别在县水利局、环保局、林业局设立派驻检察室,制定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等工作机制。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立案审查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督促行政机关收回水资源费、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等60余万元。依法监督了小慕河道非法占用农用地采砂案,行政主管机关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加强法律监督,倾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法律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10人,监督撤案23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45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2人;对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追加起诉6人;排除非法证据1,书面纠正诉讼程序违法1件。如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叶某蓓、钟某容留他人吸毒案立案侦查。

强化刑事审判活动法律监督。综合运用出庭公诉、量刑建议、列席审委会等方式,加强对审判程序和裁判结果的精准监督。全年共提出书面量刑建议及涉案财产处理意见117件,采纳率超过92%;加强刑事裁判文书审查,提出抗诉24人;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2次。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1件,其中不服法院生效判决5件,申请执行监督5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10件,协助市检察院审查1。经审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0件,不予支持监督3件。认真做好不支持监督案件的释法说理和息诉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了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督促法院整改财产刑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释放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11人;开展了“在押人员卫生健康”主题活动,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联合县社区矫正中心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督查,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2次。

四、深化司法改革,有力推动改革政策落地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细化各类检察人员的权力及责任清单,让办案人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提高司法办案的质效和公信力。制定《关于检察官办案组织组建方案》,对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类型、办案职责作出明确规定,针对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等类案成立4个专门的检察官办案组。

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司法办案标准化、精细化、集约化为目标,全面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各类案件全部、全程网上规范运行,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及时纠错,对流程监控中发现的违规办案的情形口头提示18件、书面通知5件。推行检察监督工作案件管理化改革,规范检察监督工作流程,实现监督工作全程留痕。全年共办理检察监督案件193件,实现监督意识、监督力度、监督质效同步提升。

持续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建设智慧检务,投资170余万元新建了检察工作平台和信息化检委会会议系统,全面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提高办公办案效率。依托智能化平台改进便民服务举措,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95条、重要案件信息22条、公开法律文书122份;推行网上预约接访、律师远程接待、案件咨询等工作机制,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积极运用新媒体加强检察宣传,共编发微信、微博、今日头条369条,阅读量达49万余人次;在《检察日报》《新法制报》《正义网》等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28篇。

五、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常抓学习教育,增强内动力。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检察人员对党绝对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提升思想理论水平和意识形态鉴别力。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92人次,党员干警参加业务培训、政治轮训覆盖率100%。抓住对口援助机遇,选派4名干警参加援助方中山市检察院组织的“赴河南省党性教育培训”等活动。

狠抓纪律教育,提高免疫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入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经常性开展廉政讲堂、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干警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深化“怕慢假庸散”问题专项治理,根据《全南县党员干部“十带头、十不准”》的要求,大力宣传勇担当、善作为的先进典型,严厉查处、通报不担当不作为的反面典型,改进机关作风。 

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执行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派员列席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分组讨论会,征集并梳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并逐条整改到位。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视察检察工作,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全体检察干警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关心和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一是部分工作与县委的要求、人民的期待还有差距,如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有所下滑二是司法改革力度还有待加强,检察权运行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工作执行力不够,任务完成不理想。对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2019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院的总体工作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司法公信力建设,聚焦市委打好“六大攻坚战”的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县委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五区”建设目标,奋力推动全南经济社会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轨道上前进得更快更稳更好,为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新画卷、打造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红色样板作出全南检察贡献。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强化政治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县委的各项重大部署,要坚决执行不讲条件,不折不扣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二是以县委决策部署为引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坚持把服务大局当作神圣天职,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好“六大攻坚战”,聚焦重点行业以及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环境风险,依托检察建议等措施积极参与污染治理和同步防控,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实现经济发展与公共利益双赢。严厉打击损害发展环境、影响招商引资、阻扰项目建设、破坏市场秩序、侵犯经营者合法权益等犯罪。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突出查办“保护伞”和摧毁其经济基础,形成扫黑除恶新攻势,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引领,增强创新发展内生动力。坚持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均衡发展。按照高检院明确的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基本原则,以突出专业化建设为总思路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民事行政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与监察制度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和“送法五进”活动,深化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引导人民群众学法用法、懂法守法,推动法治全南建设。

四是以理念变革为引领,努力开创法律监督新局面。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确保法律监督准确性。树立检察工作协调发展的理念,全面充分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突出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要高度重视、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质量;二要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做好学用结合工作;三要以“改作风、提效率”为重要抓手,大力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提升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四要下大气力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五要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打造公益诉讼品牌。

五是以全面从严治检为引领,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党建带队建,继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在学深悟透、坚定方向、对表对标、破解难题上下功夫。要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抓好院领导班子建设,发挥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头雁效应,带头整改“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带头抓工作落实,形成以上率下、团结奋进的良好局面。加强党支部建设,加强对青年干警的教育培养,激发检察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紧抓不放,推动管党治党持续走向严紧硬

各位代表,站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新起点,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履职、砥砺前行,奋力开创新时代全南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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