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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年度)
时间:2016-09-14  作者: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14225日在全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会议上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永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3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第十三届文明单位”,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在全省政法工作人民满意度测评中,我院人民满意度名列全省第12名、全市第1名。

一、以服务大局为主线,检察工作能动力进一步增强

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制定了《服务全南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检察官挂点服务重点工程办法》等文件,细化服务措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预防、打击、教育、保护职能作用,保护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提供查询服务230件次,为项目建设把好廉洁准入关。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工作,派出3名干警服务征地拆迁,协助完成了相关征地拆迁任务。

创优发展环境。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为检察机关根本任务,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注重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不断增强公众安全感。突出打击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此类犯罪59人,提起公诉60人。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对此类犯罪不捕6人,不诉8人。

注重专项整治,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初核7件,自行立案侦查2件,监督立案2件,全力保护我县自然生态环境。积极参与交通秩序整治,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12人。加大了对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打击力度,立案监督2件,提起公诉11人。

注重创新社会治理,不断增进社会和谐度。对轻微刑事案件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对不服法院正确判决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做好息诉工作。改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模式,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探索建立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讯问、亲情会见、案后帮教等制度建立刑事犯罪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对刑事案件进行季度分析研判,助推平安全南建设。

二、以执法办案为重点,检察工作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打击刑事犯罪有新成效。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293人,依法批准逮捕538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7149人,依法提起公诉97138人。与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共召开联席会议3次,就赃款赃物管理、执行监督等工作沟通协商,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新力度。共初查初核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8件,初查后立案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7,立案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人,均已作出一审判决。县林业局树垇检查站原站长李某及市检察院交办的宁都县工信局原局长高某、章贡区沙河镇原副镇长巫某等人被判实刑。积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出台了《“五进五讲”法律大宣讲实施办法》,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63场、预防调查12次、发出《检察建议书》46份。对职务犯罪进行年度分析,形成了《2012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诉讼监督有新进步。共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4件4人,监督撤案1件。不批准逮捕9件10人,不起诉9件10人,纠正漏捕后起诉16人,追诉漏犯13人,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出刑事抗诉2件,改判2件。审查处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6件,提请抗诉1件,建议提请抗诉2件,再审改判3件,督促起诉22件,支持起诉3件,执行监督4件。发现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人次,纠正刑罚监管场所违法9人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3

化解涉检信访有新突破。共受理控告举报线索37件,接待群众来访80人次,办理控告申诉案件12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4件,全部依法妥善处理,实现了涉检越级“零上访”。

自身监督有新进展。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通过对案件的集中统一管理,不断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案件管理办公室对受理的案件157227人均建立了电子卷宗,并全面开展流程监控。制定了《案件查询与律师阅卷若干规定》,规范并方便律师阅卷查询。对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面开展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保证了办案质量和安全。

三、以能力建设为根本,检察工作软实力进一步夯实

狠抓思想教育。采取专家辅导、集中讨论、交流座谈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学习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做好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将政治理论学习与科学谋划各项检察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开展“新年工作怎么干,我来说说看”大讨论活动。将政治理论学习与畅谈个人理想、激发个人梦想有机结合,开展了以“青春梦—我的检察梦”为主题的演讲赛等活动,增强了检察干警履职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提升素质能力。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全年共招录法律专业人才3人,检察队伍年龄、学历结构继续得到改善。完善了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办法,对青年干警实行“一帮双培三带”机制,安排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检察官与青年干警“1+1”导师结对,提高青年干警业务实战能力。注重业务骨干和年轻干部选拔任用,有6名业务能力强、实绩突出的干警被选拔到院中层岗位任职,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了干警敬业争先的热情,全年先后有25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健全了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等工作机制,制定了《执法办案“五位一体”责任体系》,促进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实现“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

强化检务保障。充分利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加强装备现代化和办案信息化建设,集中购置了一批办公、办案装备,改善了执法办案条件。完成了办公附属楼建设,高标准建好了办案工作区、案管中心等检务基础设施,检务保障水平和执法办案的科技含量有了新的提高。

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检察工作亲和力进一步提高

认真抓好“三送”工作。在“三送”活动中,共包扶群众560户,协助106户农户做好土坯房改造,筹资30余万元为“三送”包扶村解决出行、灌溉等一批生产生活困难。

积极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入户释法说理”活动。我院高度重视“干警大走访”、“ 释法说理”工作,将其作为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提升人民满意度的主抓手。2013年重点对服刑人员家属、刑事被害人、社区矫正中的未成年人进行入户释法说理有效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9件,该做法被《检察日报》、《新法制报》等媒体报道。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2011年以来的公诉工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了以“走近检察、感受忠诚”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接受了市检察院对我院2011年以来工作的全面巡察;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执行最高检“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江西省政法干警执法办案“八不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检务督察工作;以公开促监督,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召开了2013年度检察理论研讨会,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信息宣传调研文章230余篇,使更多的群众知晓、支持、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我县检察工作所取得的进步与成绩,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和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三是在引进专业人才、稳定业务骨干、执法保障方面还面临一些困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4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4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南苏区振兴发展这一主线,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抓好服务促和谐,抓严办案强监督,抓实管理提效能,抓优队伍树形象,着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平安全南、法治全南、和谐全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积极贯彻好市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优化投资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调整服务重点,完善服务措施,认真做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工业园区发展、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等各项工作,着力营造清正廉明的政务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是更加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毒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维护大局稳定。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是更加科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案件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提高侦查工作科技含量,转变侦查工作模式,切实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预防调查、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提高预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四是更加高效维护公平正义。坚持加强诉讼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并重、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并重、行政执法监督与刑事司法监督并重、维护司法权威与保障人权并重,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新增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款物、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努力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是更加全面保障民生。始终把关注和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积极构建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长效机制,深入分析把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检察开放日活动,扎实开展释法说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六是更加严格推进队伍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按照市检察院要求组织好苏区检察传统大讨论,开展好“苏区检察文化月”和“群众满意千里行”活动,密切干警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的意见》,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检务保障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案件管理、检务督察和纪检监察三位一体的自身监督制约机制,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打造铁的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奋力拼搏,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注重实践实干实效,努力把我县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全力打造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前沿阵地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工作报告部分用语说明

①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是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承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及出庭公诉工作,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帮教。

纠正漏捕后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提请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发现侦查机关应当提请批准逮捕而没有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时,通知侦查机关追加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直接决定逮捕,嫌疑人到案后向法院提起公诉。

追诉漏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发现侦查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涉及的其他罪名移送审查起诉而没有移送审查起诉时,直接追加起诉的工作。

提请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进行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建议提请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终审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建议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其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⑥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机关为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设立的内设机构,具体职责为统一受理案件、统一分配案件、统一送达案件、统一赃证款物管理、统一对办案程序进行监控,为院领导提供办案信息咨询参考,为公众提供案件查询和阅卷,对本院执法办案活动进行质量评估等工作。

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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