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县检察院为本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27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7;实有人数27人,在职人数27人;退休人员14人;聘任制人员书记员10人;临聘人员8人。其中,领导职数7名。
第二部分 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585.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56万元,非税收入130.7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2.6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585.3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81.87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61.6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4.7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6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65万元);项目支出103.47万元,均为工资福利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576.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74.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5万元,项目支出103.4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全南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35.3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 公共安全支出526.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69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00万元。其中,车辆、电子产品等采购预算1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南县检察院占用国有资产总额1572.5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918.41万元,车辆6辆,年末价值105.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48.84万元(包括办公设备500.43万元,办公家具48.41万元,其他设备0万元等)。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83.6969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万元,较上年增加9万,主要原因是全南看守所尚未建成,办理案件需要公车使用数量增多,增加了车辆燃油费和维修保养费用。
第三部分 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共有8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