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彭娟)“在家门口开庭,我们老百姓真是受益匪浅。没想到不小心烧毁了树林,不仅要赔钱,而且要补种树木,甚至坐牢,我回去一定提醒大家注意防火。”旁听的一名群众如是说。近日,全南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开展巡回法庭,把普法工作与司法便民有机结合,将庭审现场搬到案发地的南迳镇马古塘村委会,公开审理一起失火案,给大家上了一场发人深省的法制课。
2016年2月13日10时许,被告人谭某某在其位于全南县南迳镇的某猪场燃烧杂草,待杂草烧得没有烟火后离开。当天12时许,谭某某发现其上午烧杂草的地方冒烟,有一蔸杂草在燃烧,便打电话叫人并返回火场救火。当时风势较大,火势蔓延至山场,引发森林火灾,经全南县林业局测算鉴定过火林地面积为10.96公顷。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以此为契机深入普法,向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手册和法制宣传资料300余份,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检察工作职责,耐心解答群众提问,让群众更加直观地明白毁林犯罪的危害,起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