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时间:2024-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营造遵守“三个规定”浓厚氛围,维护司法公正权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全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公布如下:

2023年,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填报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68件。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铁规禁令越往后越严”要求,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推进“三个规定”常态化制度化刚性落实,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优良纪律作风保障。



三个规定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相继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2019和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分别制定了《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把记录报告的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五个方面,明确了需要报告的记录情形,实行月报告制度,“零报告”的也要报告。



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城厢镇金龙大道35号 邮编:3418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赣公网安备 360729020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