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新闻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墙内”“墙外”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
时间:2023-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切实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有效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4月14日,全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龙南市人民检察院同驻所检察室干警走进看守所,开展“4.16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活动。

活动中,对在押人员开展了思想教育,并与在押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向在押人员详细询问了卫生、伙食、劳动、医疗等信息,了解是否有“牢头狱霸”、管教人员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驻所检察人员向在押人员发放了《致在押人员一封信》《巡回检察法治资料》《调查问卷》等宣传材料。




同时,检察干警还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了“4.16双维护”活动,活动中,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集中点验、开展了对巡回检察制度的宣传及对个别在矫人员进行谈话。



通过此次“4.16双维护”活动,有效畅通了在押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控告、申诉和咨询渠道,努力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看守所、社区矫正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扎实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强化专项检察监督,确保看守所、社区矫正各项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到位,保障看守所、社区矫正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4.16双维护”

“4.16双维护”活动是指:为切实维护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在押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监管场所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检察机关在每年的4月16日开展的维护监管场所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城厢镇金龙大道35号 邮编:3418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赣公网安备 360729020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