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由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南县社迳乡江口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洋程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一案在全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洋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28.7498万元(个人实得28.03996万元),数额较大;以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10.2万元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且超三个月未还,应当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相关犯罪事实、证据等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黄洋程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为进一步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作用,来自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机构、各乡(镇)纪委、城市社区纪工委、县人民医院纪委书记、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乡镇、村委会等14个部门的80余名干部现场旁听庭审,利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干部遵纪守法、严守底线、不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