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全检民公告〔2024〕2号
本院在履行检察职责中发现,吴次锋生产、销售假冒品牌白酒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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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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