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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79万!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一起受贿案!
时间:2023-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7日下午,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彭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全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萍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全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辛士俊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200多名党员干部、国企职工以“线上+线下”的形式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彭某某身为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9万元(实得74.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彭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公诉人对该案的事实证据、社会危害性、量刑情节等提出公诉意见,被告人彭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现场,陈萍检察长依法进行了法庭教育。她语重心长地提到,本案被告人彭某某年纪轻轻就在国企的重要岗位工作,本来前途一片光明,但却因一时贪念导致身陷囹圄、家庭蒙难,实在令人惋惜。希望被告人铭记犯罪行为换来的沉痛教训,脚踏实地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同时借这次庭审的机会,也希望旁听人员能从本案中得到警示,敬畏法律,遵守法律,自觉地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因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参与一线办案并出庭支持公诉,是全南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履行院领导带头办案职责的缩影,对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起到积极作用。此外,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彰显了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共同打击职务犯罪的坚定决心,做到了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


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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