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责任,为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明确各部门普法责任,特制定全院普法责任清单,请严格按要求执行。
(一)业务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1.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刑诉法》等与刑事检察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侦监科、公诉科、监所科、未检科)
2.重点宣传普及《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等与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民行科、政工科、办公室)
3.重点宣传普及《国家赔偿法》《江西省信访条例》等控申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案管办、检委办、控申科)
4.重点宣传普反贪、反渎、预防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
(二)非检察业务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1.重点宣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责任单位:政工科)。
2.《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普及由各科室、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普法工作。
2017年3月25日